一、業務簡述:
買賣雙方采用非信用證方式結算并已簽署訂單后,我行以訂單項下的預期銷售貨款作為主要還款來源,為滿足賣方在貨物發運前因支付原材料采購款、組織生產、貨物運輸等資金需求而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資。
二、適用對象:
適用于與買方簽訂采用非信用證方式的訂單的賣方。
三、開辦條件:
依法核準登記,具有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擁有合法、合理的商品交易合同;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責任聲明: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